IPN8710防腐鋼管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 (word版)
前 言
本標準全文強制。
本標準自實(shí)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本標準與GB 5749-85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 水質(zhì)指標由GB 5749-85的35項增加至106項,增加了71項;修訂了8項;其中:
—— 微生物指標由2項增至6項,增加了大腸埃希氏菌、耐熱大腸菌群、賈第鞭毛蟲(chóng)和隱孢子蟲(chóng);修訂了總大腸菌群
;
—— 飲用水消毒劑由1項增至4項,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 毒理指標中無(wú)機化合物由10項增至21項,增加了溴酸鹽、亞氯酸鹽、氯酸鹽、銻、鋇、鈹、硼、鉬、鎳、鉈、
氯化氰;并修訂了砷、鎘、鉛、硝酸鹽;
毒理指標中有機化合物由5項增至53項,增加了甲醛、三鹵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
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環(huán)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
、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
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滅草松、百菌清、溴氰
菊酯、樂(lè )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馬拉硫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五氯酚、莠往津、呋喃丹、毒死蜱
、敵敵畏、草甘膦;修訂了四氯化碳;
—— 感官性狀和一般理化指標由15項增至20項,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鈉、鋁;修訂了渾濁度;
—— 放射性指標中修訂了總α放射性。
—— 刪除了水源選擇和水源衛生防護兩部分內容。
—— 簡(jiǎn)化了供水部分的水質(zhì)檢測規定,部分內容列進(jìn)《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
—— 增加了附錄A。
—— 增加了參考文獻。
本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
為預備水質(zhì)凈化和水質(zhì)檢驗條件,賈第鞭毛蟲(chóng)、隱孢子蟲(chóng)、三鹵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項指標延至2008年7月1日
起執行。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提出并回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huán)境與健康相關(guān)產(chǎn)品安全所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廣東省衛生監視所、浙江省衛生監視所、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城鎮供
水排水協(xié)會(huì )、中國水利水電科學(xué)研究院、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環(huán)境標
準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金銀龍、鄂學(xué)禮、陳昌杰、陳西平、張嵐、陳亞妍、蔡祖根、甘日華、
申屠杭、郭常義、魏建榮、寧瑞珠、劉文朝、胡林林。
本標準參加起草人:蔡詩(shī)文、林少彬、劉凡、姚孝元、陸坤明、陳國光、周懷東、李延平。本標準于1985年8月首次
發(fā)布,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生活飲用水水質(zhì)衛生要求、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zhì)衛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要求、二次供水衛生
要求、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產(chǎn)品衛生要求、水質(zhì)監測和水質(zhì)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城鄉各類(lèi)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也適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uò)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標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
勘誤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
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3838 地表水環(huán)境質(zhì)量標準
GB/T 5750 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質(zhì)量標準
GB 17051 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
GB/T 17218 飲用水化學(xué)處理劑衛生安全性評價(jià)
GB/T 17219 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jià)標準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質(zhì)標準
SL 308 村鎮供水單位資質(zhì)標準
衛生部 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
3 術(shù)語(yǔ)和定義
下列術(shù)語(yǔ)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生活飲用水 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飲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 type of water supply
3.2.1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過(guò)輸配水管網(wǎng)送到用戶(hù)或者公共取水點(diǎn)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設施供水。為用戶(hù)提供日常飲用
水的供水站和為公共場(chǎng)所、居民社區提供的分質(zhì)供水也屬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進(jìn)戶(hù)之前經(jīng)再度儲存、加壓和消毒或深度處理,通過(guò)管道或容器輸送給用戶(hù)的供水方式。
3.2.3 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萬(wàn)人以下)的農村集中式供水。
3.2.4 分散式供水 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戶(hù)直接從水源取水,未經(jīng)任何設施或僅有簡(jiǎn)易設施的供水方式。
3.3 常規指標 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飲用水水質(zhì)基本狀況的水質(zhì)指標。
3.4 非常規指標 non-regular indices
根據地區、時(shí)間或特殊情況需要的生活飲用水水質(zhì)指標。
4 生活飲用水水質(zhì)衛生要求
4.1 生活飲用水水質(zhì)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證用戶(hù)飲用安全。
4.1.1 生活飲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生活飲用水中化學(xué)物質(zhì)不得危害人體健康。
4.1.3 生活飲用水中放射性物質(zhì)不得危害人體健康。
4.1.4 生活飲用水的感官性狀良好。
4.1.5 生活飲用水應經(jīng)消毒處理。
4.1.6 生活飲用水水質(zhì)應符合表1和表3衛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廠(chǎng)水中消毒劑限值、出廠(chǎng)水和管網(wǎng)末梢水中消毒劑
余量均應符合表2要求。
4.1.7 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質(zhì)因條件限制,部分指標可暫按照表4執行,其余指標仍按表1、表2和
表3執行。
4.1.8 當發(fā)生影響水質(zhì)的突發(fā)性公共事件時(shí),經(jīng)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xué)指標可適當放寬。
4.1.9 當飲用水中含有附錄A表A.1所列指標時(shí),可參考此表限值評價(jià)。
表1 水質(zhì)常規指標及限值
指 標
限 值
1、微生物指標①
總大腸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檢出
耐熱大腸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檢出
大腸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檢出
菌落總數(CFU/mL)
100
2、毒理指標
砷(mg/L)
0.01
鎘(mg/L)
0.005
鉻(六價(jià),mg/L)
0.05
鉛(mg/L)
0.01
汞(mg/L)
0.001
硒(mg/L)
0.01
氰化物(mg/L)
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鹽(以N計,mg/L)
10
地下水源限制時(shí)為20
三氯甲烷(mg/L)
0.06
四氯化碳(mg/L)
0.002
溴酸鹽(使用臭氧時(shí),mg/L)
0.01
甲醛(使用臭氧時(shí),mg/L)
0.9
亞氯酸鹽(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時(shí),mg/L)
0.7
氯酸鹽(使用復合二氧化氯消毒時(shí),mg/L)
0.7
3、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xué)指標
色度(鉑鈷色度單位)
15
渾濁度(NTU-散射濁度單位)
1
水源與凈水技術(shù)條件限制時(shí)為3
臭和味
無(wú)異臭、異味
肉眼可見(jiàn)物
無(wú)
pH (pH單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鋁(mg/L)
0.2
鐵(mg/L)
0.3
錳(mg/L)
0.1
銅(mg/L)
1.0
鋅(mg/L)
1.0
氯化物(mg/L)
250
硫酸鹽(mg/L)
250
溶解性總固體(mg/L)
1000
總硬度(以CaCO3計,mg/L)
4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計,mg/L)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時(shí)為5
揮發(fā)酚類(lèi)(以苯酚計,mg/L)
0.002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mg/L)
0.3
4、放射性指標②
指導值
總α放射性(Bq/L)
0.5
總β放射性(Bq/L)
1
① MPN表示最可能數;CFU表示菌落形成單位。當水樣檢出總大腸菌群時(shí),應進(jìn)一步檢驗大腸埃希氏菌或耐熱大腸
菌群;水樣未檢出總大腸菌群,不必檢驗大腸埃希氏菌或耐熱大腸菌群。
② 放射性指標超過(guò)指導值,應進(jìn)行核素分析和評價(jià),判定能否飲用。
表2 飲用水中消毒劑常規指標及要求
消毒劑名稱(chēng)
與水接觸時(shí)間
出廠(chǎng)水
中限值
出廠(chǎng)水
中余量
管網(wǎng)末梢水中余量
氯氣及游離氯制劑(游離氯,mg/L)
至少30min
4
≥0.3
≥0.05
一氯胺(總氯,mg/L)
至少120min
3
≥0.5
≥0.05
臭氧(O3,mg/L)
至少12min
0.3
0.02
如加氯,
總氯≥0.05
二氧化氯(ClO2,mg/L)
至少30min
0.8
≥0.1
≥0.02
表3 水質(zhì)非常規指標及限值
指 標
限 值
1、微生物指標
賈第鞭毛蟲(chóng)(個(gè)/10L)
<1
隱孢子蟲(chóng)(個(gè)/10L)
<1
2、毒理指標
銻(mg/L)
0.005
鋇(mg/L)
0.7
鈹(mg/L)
0.002
硼(mg/L)
0.5
鉬(mg/L)
0.07
鎳(mg/L)
0.02
銀(mg/L)
0.05
鉈(mg/L)
0.0001
氯化氰 (以CN-計,mg/L)
0.07
一氯二溴甲烷(mg/L)
0.1
二氯一溴甲烷(mg/L)
0.06
二氯乙酸(mg/L)
0.05
1,2-二氯乙烷(mg/L)
0.03
二氯甲烷(mg/L)
0.02
三鹵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總和)
該類(lèi)化合物中各種化合物的實(shí)測濃度與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超過(guò)1
1,1,1-三氯乙烷(mg/L)
2
三氯乙酸(mg/L)
0.1
三氯乙醛(mg/L)
0.01
2,4,6-三氯酚(mg/L)
0.2
三溴甲烷(mg/L)
0.1
七氯(mg/L)
0.0004
馬拉硫磷(mg/L)
0.25
五氯酚(mg/L)
0.009
六六六(總量,mg/L)
0.005
六氯苯(mg/L)
0.001
樂(lè )果(mg/L)
0.08
對硫磷(mg/L)
0.003
滅草松(mg/L)
0.3
甲基對硫磷(mg/L)
0.02
百菌清(mg/L)
0.01
呋喃丹(mg/L)
0.007
林丹(mg/L)
0.002
毒死蜱(mg/L)
0.03
草甘膦(mg/L)
0.7
敵敵畏(mg/L)
0.001
莠往津(mg/L)
0.002
溴氰菊酯(mg/L)
0.02
2,4-滴(mg/L)
0.03
滴滴涕(mg/L)
0.001
乙苯(mg/L)
0.3
二甲苯(mg/L)
0.5
1,1-二氯乙烯(mg/L)
0.03
1,2-二氯乙烯(mg/L)
0.05
1,2-二氯苯(mg/L)
1
1,4-二氯苯(mg/L)
0.3
三氯乙烯(mg/L)
0.07
三氯苯(總量,mg/L)
0.02
六氯丁二烯(mg/L)
0.0006
丙烯酰胺(mg/L)
0.0005
四氯乙烯(mg/L)
0.04
甲苯(mg/L)
0.7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mg/L)
0.008
環(huán)氧氯丙烷(mg/L)
0.0004
苯(mg/L)
0.01
苯乙烯(mg/L)
0.02
苯并(a)芘(mg/L)
0.00001
氯乙烯(mg/L)
0.005
氯苯(mg/L)
0.3
微囊藻毒素-LR(mg/L)
0.001
3、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xué)指標
氨氮(以N計,mg/L)
0.5
硫化物(mg/L)
0.02
鈉(mg/L)
200
表4 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質(zhì)指標及限值
指 標
限 值
1、微生物指標
菌落總數(CFU/mL)
500
2、毒理指標
砷(mg/L)
0.05
氟化物(mg/L)
1.2
硝酸鹽(以N計,mg/L)
20
3、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xué)指標
色度(鉑鈷色度單位)
20
渾濁度(NTU-散射濁度單位)
3
水源與凈水技術(shù)條件限制時(shí)為5
pH(pH單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9.5
溶解性總固體(mg/L)
1500
總硬度 (以CaCO3計,mg/L)
5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計,mg/L)
5
鐵(mg/L)
0.5
錳(mg/L)
0.3
氯化物(mg/L)
300
硫酸鹽(mg/L)
300
5 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zhì)衛生要求
5.1 采用地表水為生活飲用水水源時(shí)應符合GB 3838要求。
5.2 采用地下水為生活飲用水水源時(shí)應符合GB/T 14848要求。
6 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要求
6.1 集中式供水單位的衛生要求應按照衛生部《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執行。
7 二次供水衛生要求
二次供水的設施和處理要求應按照GB 17051執行。
8 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產(chǎn)品衛生要求
8.1 處理生活飲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調節、防銹、阻垢等化學(xué)處理劑不應污染生活飲用
水,應符合GB/T 17218要求。
8.2 生活飲用水的輸配水設備、防護材料和水處理材料不應污染生活飲用水,應符合GB/T 17219要求。
9 水質(zhì)監測
9.1 供水單位的水質(zhì)檢測
供水單位的水質(zhì)檢測應符合以下要求。
9.1.1 供水單位的水質(zhì)非常規指標選擇由當地縣級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分和衛生行政部分協(xié)商確定。
9.1.2 城市集中式供水單位水質(zhì)檢測的采樣點(diǎn)選擇、檢驗項目和頻率、合格率計算按照CJ/T 206執行。
9.1.3 村鎮集中式供水單位水質(zhì)檢測的采樣點(diǎn)選擇、檢驗項目和頻率、合格率計算按照SL 308執行。
9.1.4 供水單位水質(zhì)檢測結果應定期報送當地衛生行政部分,報送水質(zhì)檢測結果的內容和辦法由當地供水行政主管
部分和衛生行政部分約定。
9.1.5 當飲用水水質(zhì)發(fā)生異常時(shí)應及時(shí)報告當地供水行政主管部分和衛生行政部分。
9.2 衛生監視的水質(zhì)監測
衛生監視的水質(zhì)監測應符合以下要求。
9.2.1 各級衛生行政部分應根據實(shí)際需要定期對各類(lèi)供水單位的供水水質(zhì)進(jìn)行衛生監視、監測。
9.2.2 當發(fā)生影響水質(zhì)的突發(fā)性公共事件時(shí),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分根據需要確定飲用水監視、監測方案。
9.2.3衛生監視的水質(zhì)監測范圍、項目、頻率由當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分確定。
10 水質(zhì)檢驗方法
生活飲用水水質(zhì)檢驗應按照GB/T 5750執行。
附 錄 A
(資料性附錄)
表A.1 生活飲用水水質(zhì)參考指標及限值
指 標
限 值
腸球菌(CFU/100mL)
0
產(chǎn)氣莢膜梭狀芽孢桿菌(CFU/100mL)
0
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mg/L)
0.4
二溴乙烯(mg /L)
0.00005
二噁英(2,3,7,8-TCDD,mg/L)
0.00000003
土臭素(二甲基萘烷醇,mg /L)
0.00001
五氯丙烷(mg/L)
0.03
雙酚A(mg/L)
0.01
丙烯腈(mg/L)
0.1
丙烯酸(mg/L)
0.5
丙烯醛(mg/L)
0.1
四乙基鉛(mg /L)
0.0001
戊二醛(mg/L)
0.07
甲基異莰醇-2(mg /L)
0.00001
石油類(lèi)(總量,mg/L)
0.3
石棉(>10mm,萬(wàn)/L)
700
亞硝酸鹽(mg/L)
1
多環(huán)芳烴(總量,mg /L)
0.002
多氯聯(lián)苯(總量,mg /L)
0.0005
鄰苯二甲酸二乙酯(mg/L)
0.3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mg/L)
0.003
環(huán)烷酸(mg/L)
1.0
苯甲醚(mg/L)
0.05
總有機碳(TOC,mg/L)
5
萘酚-b(mg/L)
0.4
黃原酸丁酯(mg /L)
0.001
氯化乙基汞(mg /L)
0.0001
硝基苯(mg/L)
0.017
鐳226和鐳228(pCi/L)
5
氡(pCi/L)
300